我這人性子生性奇怪
塗指甲油時只愛拇指
把它弄得花花綠綠的
這邊那邊分別兩種顏色
時白時黑
時藍時黃
時紅時綠
順應自己當下的心情
替自己的指頭套上新衣裳
曾經有很多人問我為甚麼是兩種顏色
我總是懶得回答
難道他們都沒有用腦袋想想嗎
那當然是我喜歡才這樣做
有時 看到一角的顏色掉落了
又懶得補上
然後人們都問 這麼難看 怎麼不刷掉
但對我來說
這缺掉的一角能提醒我已過去了的時間
從功能主義上看
我不補上新的一抹顏色 其實是正確的
學藝術 就是教我們要特別嘛
沒了一角 還成了別樣的圖案
滿獨特的
奇怪 對我來說 是贊美
記得有個男生不喜歡
他說 一定要粉粉的才漂亮
然後那天 他就在車上一直用手指弄我前天才弄好的指頭
先是解決了桃紅 然後 再把黑色弄掉
吶 真是討厭啊
明明就是為了要紀念才塗的
卻被某不明白的先生破壞掉
後來我跟那位先生就沒了然後
嗯 誰說手指頭的顏色一定要統一
我有十根手指頭
我還可以貪心的選十種呢